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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港澳办、外交部驻港公署相继表态,香港各界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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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全国人大涉港议案),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和外交部驻港公署表态。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就议案的事宜表示尊重、理解和支持。
5月21日晚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发布本次大会将审议该议案消息后,多位香港人士纷纷发声称,坚决赞成和支持立法维护国家安全,这关系香港未来和国家安全,是民心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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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联办:补国家安全漏洞,保“一国两制”前途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5月22日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这是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举,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爱。
发言人表示,自非法“占中”和“修例风波”以来,香港反对派及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勾连外部势力屡屡突破底线,让“一国两制”实践面临严峻挑战,令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一些人公然鼓吹“港独”,叫嚣“武装建国”“广场立宪”“为美国而战”,侮辱和焚烧国旗,污损国徽,冲击中央驻港机构和特区政权机关。他们当街纵火,四处投掷汽油弹和燃烧弹,破坏程度不断升级,已经呈现本土恐怖主义特征。这些行为使香港国土安全、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遭受严重冲击,香港法治和市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香港面临回归以来最严峻局面,“一国两制”列车面临脱轨的危险。
发言人指出,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来说,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是“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一国两制”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维护国家统一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两者缺一不可。回归以来,特别行政区制度得以确立和有效运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遇到新的问题和挑战,在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原则问题上,现实风险尤为突出。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无可争议的宪制责任。回归近23年来,特区政府为此不断作出努力,但在反对派百般阻挠下,有关立法至今无法完成,使香港成为世所罕见的在国家安全上“不设防”地区。以国家立法的方式堵住香港国家安全的风险漏洞,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执行机制,是维护“一国两制”制度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同宪法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的必然要求。
发言人强调指出,香港出现当前严峻复杂局面,与回归以来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缺失有着重要关系。香港一些人与国际反华势力和“台独”势力相勾结,妄图推动香港走向独立或半独立政治实体。越来越多的香港同胞清醒看到,这些人的行为不是要民主多一点少一点的问题、政制发展快一点慢一点的问题,而是要顽固对抗中央全面管治权,冲击特别行政区宪制制度,根本上毁掉“一国两制”。最近在香港抗击新冠疫情取得显著成效后,社会各界迫切期望香港能够团结起来再出发,这是民心所向,是香港继续前行的力量。没有和谐稳定的环境,怎会有安居乐业的家园!少数政治激进分子企图“揽炒”香港,绑架750万港人利益,执意把香港逼往绝路,对此中央绝不会坐视不管。他们完全低估了中央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大局稳定、维护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决心和意志。中央对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负有最大责任,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责任,对维护香港的根本利益和香港同胞的根本福祉怀有最大关切,采取果断有效举措,筑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屏障,势在必行,理所当然。
发言人指出,有关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针对的是极少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等自由不受干预,日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财产安全继续得到切实保障。中央政府会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会损害一切合法权益。可以想见,反对派及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出于反中乱港的居心,势必会大肆造谣抹黑、以危言耸听的惯用伎俩制造恐惧。广大市民一定要认清他们的本质,要看到中央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和信心,要相信国家安全得到保障,香港才能发展得更好。
发言人强调指出,中央对港的方针政策始终是为了确保“一国两制”正确实施,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只有国家安全根基牢固,社会大局稳定,才能够解决经济民生等深层次矛盾问题,才能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才能为香港赢得更大发展空间。展望未来,我们相信香港在国家安全立法的保障下,能够逐步健全和完善特别行政区制度,谱写出经济繁荣发展、市民幸福生活的新篇章,继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独特而重要贡献。
港澳办:将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5月22日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发表谈话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有关决定,十分及时,十分必要,十分重要,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将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 该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依法防范、制止、惩治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的宪制责任。在制定香港基本法时,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中央政府通过香港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体现了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信任和对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的尊重。然而,香港回归近23年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关法律长期“休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权力配置方面存在诸多缺失,导致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实际处于世所罕见的“不设防”状态。 该发言人指出,近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特别是2019年“修例风波”发生以来,“港独”组织和激进分离势力在外国和“台独”势力支持下,公然叫嚣“香港独立”等口号,煽动无底线的“揽炒”,实施触目惊心甚至具有恐怖主义性质的暴力犯罪,乞求并勾连外国和“台独”势力赤裸裸地干预香港事务。这些违法行径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事实表明,国家安全漏洞大开,全社会都会付出惨痛代价。 该发言人指出,香港自回归之日起就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央政府对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负有最大责任,对“一国两制”的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和香港基本法的正确实施负有最大责任。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立法权,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权,并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的属性,也并不因此丧失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有的责任和权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严峻局势且无法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作出有关决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并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相关法律,是必然选择,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该发言人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一国”是“两制”的前提,“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一国”最重要的要求,就是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得不到保障,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也无从谈起。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依法治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有效防控国家安全风险的当务之急,是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是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 该发言人强调,此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有关决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有关法律,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不仅不会影响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游行集会的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而且会使香港广大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高度自治不会变,法律制度不会变,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利益将继续依法得到保护。在国家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的情况下,香港必将发展得越来越好。 该发言人表示,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志坚如磐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如磐石。历史终将证明,伴随着“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一国两制”这艘航船必将沿着正确的航向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谈全国人大会议涉港议程: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发言人5月22日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这不仅是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必要之举,而且有利于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发言人说,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国家安全立法是一国行使和维护主权的体现,符合国际法和国际通例。世界上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无论是普通法国家还是大陆法国家,都制定有国家安全法,或在其法律中明订条文防止和惩治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发言人指出,基本法已经颁布30年,香港已经回归23年,但内外反中乱港势力无视香港已经回归中国的现实,企图将香港当作独立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当作对内地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的桥头堡,故意歪曲“一国两制”,歪曲基本法的宗旨和内容,百般阻挠基本法23条立法。
发言人指出,自非法“占中”和“修例风波”以来,“港独”和本土激进势力活动更加猖獗,公然鼓吹“香港独立”、“光复香港”等主张,甚至叫嚣“武装建国”、“广场立宪”、乞求外国势力干预、制裁香港,大搞“社会揽炒”、“经济揽炒”、“政治揽炒”,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外部势力赤裸裸插手香港事务,公然勾结和支持香港反对派和极端暴力分子从事反中乱港活动。
发言人指出,上述行径已经严重威胁中国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严重危害特区政权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重大而紧迫的现实危害,香港已成为中国国家安全的一个突出风险点。
发言人强调,没有任何国家会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坐视不管,会允许自己的国土上存在“不设防”的城市,会容忍外国敌对势力肆意插手本国内政。香港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中央有权有责。在香港国家安全受到现实威胁和严重损害、特区政府难以自行完成国安立法的情况下,采取果断措施,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形势所迫,也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发言人表示,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针对的是极少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绝不会受到影响;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会损害任何合法权益。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坚持依法治港,将继续依法保护各国在港合法利益,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港合法利益,支持各国在经贸、文化、旅游等领域同香港保持和发展关系,支持香港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巩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
发言人重申,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符合包括国际社会在内的各方共同利益。我们希望国际社会恪守不干涉内政、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等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全面准确理解并以实际行动支持“一国两制”,客观公正看待中国全国人大决定,尊重和支持中方依法在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努力,不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
香港各界发声
梁君彦:对此表示尊重、理解和支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今天(22日)开幕,其中一项议程是人大常委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国家安全是全国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国家及香港稳定,有助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全国人大因应最新形势和实际情况,行使宪法赋予的职能,制定相关法律制度,符合国家,以至香港社会整体的利益。作为立法会主席,我对此表示尊重、理解和支持。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根据基本法,香港有宪制责任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我认为特区政府在适当的时候应该展开相关工作。成功落实“一国两制”能确保香港繁荣稳定,这是市民的共同愿望。
周浩鼎:中央不出手黑暴无止境祸港
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社会安全已经迫在眉睫。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机制上长期存在漏洞,中央政府无法不出手,否则黑暴无止境祸港。
李慧琼:符合国家和香港社会根本利益
我们认为,全国人大就国家安全在香港的实施进行立法,是因应香港履行宪制责任的实际情况,以及国际政治及香港社会目前的严峻形势,而采取的负责做法,与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并不矛盾,也不减损香港特区在该条下的宪制责任。
我们认为,香港特区政府仍然需要按基本法23条的规定,尽快落实相关的立法要求,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更为全面和完善。
潘孝汶:立法是民心所归
傅振中:不让乱港分子逍遥法外
“很讨厌一些反对派议员经常跑去外国唱衰香港,叫美国制裁香港和中国,他们应该受到港版国家安全法的惩罚!”傅振中说。
萧震然:世界各国都有相关安全法
比较近的,如美国2002年的国土安全法(Homeland Security Act of 2002)及英国2013年的司法和安全法(Justice and Security Act 2013)中对诸多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作出规定,可以说是统筹一切国家安全相关事宜的法律。
“比较英美国家安全法律,不难见到现代的法律允许政府拥有大统筹的权利,动用不同形式的资源保障国家安全、国土安全及国民安全。我觉得我国更先进的是法律规定公民对国家安全的义务及权利,这比其他国家法律只授权政府部门不同权利更透切地保障国家安全。”萧震然说。
谭耀宗:立法并非突如其来
谭耀宗强调,即使最终通过全国人大的机制完成立法,香港仍要做《基本法》第23条的本地立法工作。至于两者有什么不同,以及具体执行方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22日会在开幕会上交代。
吴秋北:香港不能成为国家安全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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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吕安琪
责编 | 李仁泽
编辑 | 王诗瑶